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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无望的时候为了我的案件四处奔波,万分感谢法院... ...”他对执行法官这样说

作者:姚柳碧 编辑:周子霞 来源:罗甸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0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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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甸法院依法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死亡执行案件,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2月17日,一位群众到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并表示“在我无望的时候为了我的案件四处奔波,万分感谢法院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拿回了我的工资款!”
  
  2020年,被执行人李某某承包了罗甸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侯某某负责装修贴地砖工作,李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尚欠侯某某工资款人民币57305.00元,经催要未果,侯某某向罗甸县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某支付所欠侯某某工资款人民币57305.00元。因李某某未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侯某某于2021年9月8日向罗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意外死亡,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陷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侯某某又身患疾病,需尽快就医。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执行,联合相关部门到罗甸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调查了解。考虑到案件特殊,执行法官与该公司多次协调,最终罗甸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侯某某达成协议,自愿代被执行人李某某支付侯某某案件款57305.00元。现罗甸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案件款支付完毕,该案得到有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