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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司法局 积极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的人民调解新模式

作者:白俊燃 编辑:杨钰洁 来源:瓮安县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3-04 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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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瓮安县司法局珠藏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智防智控的工作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不断巩固镇、村(社区)、组三级调解组织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瓮安珠藏落地生根。     
      强化队伍建设,激发调解工作活力。努力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双重提高,着力提升调解技能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调解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可行性培训方案、计划,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组织调解员学习以《宪法》、《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条例》、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集中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经常化。完善调解员分级培训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引入多元调解方式,强化矛盾纠纷大数据应用,引导干部群众有效利用“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一掌通办,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成果共用,推动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构建“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大调解格局,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和利用人民调解工作微信群,积极开展交流促学活动,定期在工作群推送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调解制度以及密切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2020年,瓮安县珠藏镇举办专题业务培训1次,点对点分级培训4次,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642人(次)。
      强化宣传引导,让人民调解更加深入人心。“调解,关键在调,目的在解。”瓮安县司法局珠藏司法所以“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为导向,按照“部门协作、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持续发力,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系列活动。紧紧围绕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这一主线,聚焦完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打造司法行政前沿阵地等五个方面。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立法原则、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瓮安县珠藏镇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充分利用“3.8”、“3.15” 、“4.15”、“6.26”、“12·4”等重点节日,突出宣传以《宪法》、《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公信力。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的人民调解新模式,注重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扎实推动纠纷化解多元化创新。
      创新强服务,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战疫情”等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确保服务不缺位、调解工作不断档;认真做好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互通信息,下情上报,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突出打造品牌调解室和优秀调解员,充分发挥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作为矛盾纠纷大调解系统的前沿阵地,切实发挥其贴近群众、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2020年,全镇各级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340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55件,预防纠纷155件,共化解矛盾纠纷331件,化解成功327件,履行率100%,化解成功率为98.8%,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60余万元,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维护全县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健全机制强协作,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优势,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与优势互补,形成“三调联动”整体合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全力夯实“三调联动”工作基础,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决打赢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攻坚持久战;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人民调解沟通协调制度,听取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夯实社会稳定基石,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成效,从源头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