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的庭审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全程直播,被告人是否有意见?”法官在审判席上问到。
“我又不是杀人放火,为什么还要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不解地回到。
“根据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进行公开审理。“阳光审判”不仅有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还有利于保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同时公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也是一堂令人印象深刻的普法课堂。你是否清楚?”法官耐心地解释道。
“清楚,无意见。”
随后庭审活动正常进行。
2022年3月,被告人陈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贵安新区往广顺方向行驶,晚上9点半左右,该车行驶至长顺县广凯大道11公里500米(小地名:狗场坝)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98mg/100ml。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目前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酒驾醉驾只需要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跟违法犯罪毫不相关。实际上酒驾醉驾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很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