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恐怖袭击事件,检验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方法的可行性和公安队伍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升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整体水平,推动“1、3、5”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应对突发暴恐、砍杀、冲撞、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快速处置能力。3月19日,罗甸县公安局开展“135”快速反应演练。


指挥中心指挥调度
模拟警情为:3月19日16时2分,两名持刀男子在罗甸县龙坪镇湿地公园持刀伤人,有一名群众受伤。县局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按照“1、3、5”快速反应机制,指派就近的城北警务室警力携带武器及防护装备立即赶往现场先期开展处置,指令情报大队调取现场周边监控探头查看现场情况,向值班领导报告情况,并联系120急救车前往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援。
第一处置组3分钟内赶到现场
城北警务室警力3分钟内赶到现场后迅速报告现场情况,并请求增援。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龙坪派出所、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赶往现场增援,增援警力5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职责开展现场封控、疏散群众、救治伤员、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使用武器警械成功对歹徒进行控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并排除风险后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指令侦查中心前往开展现场勘察、固定证据,最后将嫌疑人带离现场。
通过此次演练,有力提升了罗甸县公安局各警种协作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达到了锤炼队伍、提升水平、磨合机制的预期目标,进一步筑牢防范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达到了预期演练效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