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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检察: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监管工作

作者:黄立望、罗成鸿、犹吉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2-09-29 1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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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推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监管规范管理。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共管中心的建设。为进一步把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落实落地,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政法委的组织下,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通过深入推进“单轨制”办案系统,做好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涉案财物可视化平台数据录入,协助涉案财物共管中心硬件建设,完善涉案财物共管机制。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共管中心的规范使用。在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探索使用中,始终保持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通过涉案财物名称统一、分类统一、代码统一、录入内容统一,形成政法部门之间可跨部门的涉案财物清单,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涉案财物规范管理、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目前,瓮安县检察院已成功实现通过涉案财物可视化平台接收刑事涉案财物。
        着力推进刑事涉案财物监督。强化数据分析,找准监督重点,充分运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本地刑事涉案财物数据,通过对刑事涉案财物案件移送、立案、执行的数据展开分析,找准监督重点,尤其是对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等展开重点监督。
       着力推进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发挥政法机关协同一体化办案系统部门群策群力,互学互助的力量,做到与政法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涉案财物的录入、接收、移送,及时反馈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涉案财物共管专班技术人员联系沟通,协助建立加强涉案财物监管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