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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一站式”平台全链条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向瑾 编辑: 来源:中共罗甸县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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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罗甸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风险隐患联动处置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分散等问题,突出党委统揽、政法统筹,探索建立集信访、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安抚、治安管理等于一体的“321+N”(政法、信访、人社3个部门依据职能分类负责,社会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2个力量协同辅助,法院司法确认法律保障,N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一体调度、纵横联动、一站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引发信访、诉讼案件。2022年,罗甸县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整合功能,建好“一站式”平台
  
  高位推进平台建设。出台《罗甸县“321+N”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专题召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等进行研究部署,统筹解决疑难问题、突出矛盾。
  
  全面优化服务窗口。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前台设置登记流转、多元调处、法律服务、等8个实体化窗口及功能室,后台设置综合研判调度室,内设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督办、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度等4个岗位,整合场地与窗口、统筹前台与后台资源,有效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升矛盾纠纷协调率、办理满意率,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件均时长由48小时降至2.5小时。
  
  精挑细选人员入驻。结合诉源治理工作,选派政法、信访、人社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和经验丰富的调解专家能手,提高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服务水平。同时有计划分批组织全县网格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平台入驻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成效。
  
  优化职责,用好“一站式”平台
  
  强化工作联动。整合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家庭矛盾、物业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通过定点选派、组织培养等方式组建行业调解专家库,现有调解专家29人。同时用好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资源,为涉法疑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明确职责权限。赋予平台调度指挥、协商研判、督办分流权责,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督办、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等。入驻部门窗口主要负责信访事项、劳动争议事项的登记受理,以及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对来访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开展综合研判调度和信息监控。
  
  强化诉前调解。聚焦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案源,降低万人成诉率,建立“调解优先、依法分类、信访兜底”非诉解纷机制,对各类前往法院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平台调解人员加强联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2022年全县万人成诉率为70.55,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统一办件,管好“一站式”平台
  
  统一信息收集。依托贵州省综治信息平台,结合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整合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安贵州”手机APP等渠道信息,实行横向、纵向报单,县级一键接单,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有效解决发现不及时、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统一分类办理。县级根据事权范围及部门职责分流派单,并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时限。针对突出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分类统筹组织群众进行调解。如,县人社部门推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且多次调解无效或拒不支付的,由劳动监察大队引导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统一办结答复。多元调处室调解成功的案件,以达成的协议书作为答复意见依据,未成功的案件,按照要求出具相应的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走其他合法渠道解决。如,信访兜底的案件,严格按照信访业务要求,由县信访联席办督促各责任单位规范信访文书进行答复。
  
  建立机制,推好“一站式”平台
  
  建立清单调度机制。将县321+N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运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督办重点,由县督查考评中心定期进行调度,并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参与排查化解的成效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立问题纠偏机制。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初始登记不完整、分流不精准、办理不及时、调解走过场、语言不文明、方式方法简单化等情况,由平台主管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提醒整改,对严重影响纠纷调解进度、群众满意度的进行通报约谈。针对与来访人员和涉及部门沟通办理不及时、案件调解回复不规范等情况,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限期整改反馈。
  
  建立回访测评机制。对已化解矛盾纠纷事项不定期进行回访,开展群众对办理事项满意度评价。同时,加强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满意度结果运用,针对群众满意度不高或对调处结果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充分沟通了解具体原因,改进方法举措,加强沟通办理,提升办理满意率和认可率,有效预防和减少“案结事未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