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甸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协调下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罗某某当庭支付原告财产损失九千余元,该案的调解不仅稳定了双方情绪,还维护了双方邻里关系,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8日,原告何某某、廖某某发现自己新购买已装修的房屋卧室地板上有积水,经过查看,所有卧室墙壁、天花板均有漏水情况。原告找到小区物业帮忙查看,发现是位于自己楼上的被告罗某某房屋在装修时,在所有房屋地面上放水,才导致漏水情况的发生。原告房屋墙体、天花板使用的是艺术漆,现漏水导致墙体、天花板均有不同水印,因被水浸泡,后期可能会出现脱漆情况,并导致原告无法入住,原告先后找到被告、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河滨社区、龙坪镇派出所帮忙进行调解均未果后诉至本院。
调解情况
主审法官在了解该案件情况后,为防止原告损失继续扩大,矛盾进一步激化,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此后主审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向其说明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利益冲突点。最终,该案在原、被告互谅互让中,对房屋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财产损失九千余元,且已当庭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最终圆满化解,双方作为邻居也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本案中,房屋的渗水问题使邻居财产遭受损失,是引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发现房屋因邻居渗水问题导致房屋受损后,一是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固定证据;二是作为邻居,正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应本着文明、和谐、诚信、友善、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或寻求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帮助,协商修补事宜;三是若协商不成,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完善证据后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