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曾辛苦租地种植烤烟的罗某政,于2023年在长顺县广顺镇租地精心耕耘,满心憧憬着收获的喜悦,本以为妥善安置在烤烟房里面的烤烟却突遭横祸,竟被非法拉走。究竟这起案件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让我们一同走近,一探究竟。
【基本案情】
2023年,罗某政来到长顺县广顺镇租地种植烤烟。在广农社区烤烟基地的西进大门左右两侧,各整齐排列着一排烤烟房,每排数量为10间。位于中间通道的尽头处,是张某户与肖某会夫妇用于经营养殖的牛棚及住房。当烤烟收购工作完成后,罗某政将未达标的烤烟分别存放在牛棚左边的第一间、第二间、第四间、第五间、第六间烤烟房中,并将钥匙交给张某户夫妇看管。期间,长顺县广顺镇朝摆村的陈某波将部分烤烟存放在牛棚右边第一间和第三间烤烟房中,没有上锁,也没有交由张某户夫妇看管。
2023年11月7日毛某洪与罗某政达成交易,以1328元的价格收购了罗某政存放在第二间烤烟房的部分烟叶。2024年1月19日,毛某洪再次与罗某政协商购买烤烟事宜,罗某政便叫其侄儿子罗某某前去商谈。然而,双方未能谈拢,罗某某随后将烤烟房门锁住并带走了钥匙。此后,毛某洪电话联系罗某政,表示愿意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罗某政的烤烟,但罗某政认为自己的烟叶最少价值1.5至2万元,所以没有同意。2024年1月底的一天,毛某洪对张某户夫妇谎称其已经与罗某政、陈某波达成烤烟买卖协议,随后用张某户家的铁锤将罗某政存放烤烟的五间房门锁撬开,之后多次将罗某政和陈某波存放的烤烟拉走,最后一次还电话委托肖某会帮忙找人装车,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750元的装车费和卫生费用。
2024年3月,陈某波和罗某政先后发现存放在广农社区烤烟房内的烤烟不见了,怀疑是毛某洪所为,于是打电话质问毛某洪,毛某洪承认将罗某政和陈某波的烤烟拉走的事实。案发后,毛某洪的亲属赔偿罗某政的损失,取得了罗某政的谅解。
【裁决结果】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毛某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毛某洪擅自撬门拉走罗某政和陈某波的烤烟,此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交易应在合法、诚信的基础上进行,民众务必增强守法意识,妥善保管自身财物。我们应以此案为鉴,知法守法,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法治有序的社会环境,让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坚实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