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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嘴老汉竟把罂粟苗当“豌豆尖”吃?这可太“刑”了!

作者:惠水法院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8 1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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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你罂粟种子的老者叫什么?在哪里?”
  
  “我不晓得他的全名,他住在贵阳花溪那边,我之前去找他没找到人,他邻居告诉我他已经过世了。”
  
  “既然你晓得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为什么还要种?”
  
  “我当时觉得自己种来吃不是拿去买,应该问题不大就没当回事,现在我知道错了。”
  
  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罪案件,一老汉把罂粟苗当“豌豆尖”种植,结果一顿还没吃呢,就把自己送进去了。
  
  2023年5月中旬,被告人杨某在一老者家吃午饭,老者将自己种植的罂粟幼苗放在锅里煮,被告人杨某吃后觉得很好吃,像吃“豌豆尖”一样,便向老者询问是否有多的罂粟种子,想自己拿回家后种植来吃,老者便将罂粟种子拿给杨某,还“贴心”地告诉了杨某罂粟种子的种植时间和方式。后被告人杨某按照老者说的方法将罂粟种子撒在自家楼顶的土壤里,准备等种子长成幼苗后掐下来煮着吃。
  
  后公安机关在开展禁毒踏查工作中,发现被告人杨某家房屋楼顶上种植有疑似毒品(罂粟)原植物,遂对该处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进行铲除、清点、扣押、取样,经铲除清点共计铲除疑似毒品(罂粟)原植物900余株。经鉴定,被告人杨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中检测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成分,这下杨某还没尝到味儿就被公安机关抓了。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数量达900余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