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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到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红黄蓝”三色分级预警机制及司法警察工作

作者: 编辑:金莎 来源:罗甸检察 发布时间:2024-07-16 09: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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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黄强一行到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红、黄、蓝”三色分级预警机制及司法警察工作。

  黄强总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罗甸县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警务工作室、警用装备室、讯问指挥中心、警队办公室等场所。

  随后,黄强总队长及调研组一行与罗甸县院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茂林同志汇报了罗甸县检察院在办案安全风险评估、“三色”预警机制的建立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罗甸县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赵青向与会领导详细汇报了罗甸县院创新探索建立的“红黄蓝”三色分级预警督办机制的运行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司法警察队伍如何更好地能动履职、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用进行了交流。

  通过实地参观、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黄强总队长对罗甸县院重视司法警察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司法警察工作方式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从“党组理念靠前、队伍建设规范、创新措施突出、警务保障有力”四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司法警察工作提出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要在司法警察工作职能职责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司法警察队伍在保障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工作中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内容、积累经验,真正实现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立警,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警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学习,补齐短板,深化“党建+业务”模式,筑牢基层堡垒,提升业务技能,努力形成以党建助推业务能力提升的良好局面。要找准履职方向,增强服务意识。要把力量凝聚到服务“四大检察”上,利用创新的对接模式,围绕协助办案与保障安全履职尽责,明晰司法警察职业定位,找准切入点,提升服务水平,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潘秀勇,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茂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