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甸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体系优化、流程闭环,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取得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整合资源打造“一站式”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高位谋划、系统推进。2018年8月,该县以省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部署为契机,初步建成县级综治中心。2022年7月,又以全省“一县一试点”改革为突破口,出台《罗甸县“321+N”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平台建设纳入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投入资金对综治中心进行优化升级。高标准建设服务阵地。该县综治中心划定1500平方米专属办公区,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前端设立登记、法律服务、信访服务、多元调处、劳动维权等“一站式”服务窗口;后端配置综合研判调度室,内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婚恋家庭纠纷等专项调度岗,形成“前端受理+后端调度”的闭环运行模式,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限,有效避免了“结案了事”问题。全要素整合解纷力量。按照“321+N”模式整合资源:“3”即政法、信访、人社3个部门分类负责;“2”即社会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2类力量辅助;“1”即法院司法确认提供法律保障;“N”即多部门线上线下联动响应。通过常驻、轮驻等方式,来自政法、信访、人社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及律师团队“拎包入住”,实现解纷力量从“分散作战”向“集中攻坚”转变。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入驻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优化体系,创新机制实现“一揽子”解决。聚焦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责不清、联动不足等痛点,通过赋权明责、流程再造,推动问题“一揽子”解决。赋权强责提升平台效能。赋予矛盾纠纷调度、12345热线督办、治安问题挂牌督办等权限,并对入驻部门干部晋升、评先选优享有建议权。明确政法部门牵头重大矛盾化解,信访部门负责信访事项处置,人社部门主抓劳动争议调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联动调解凝聚合力。整合交通事故、物业管理、金融纠纷等行业调解委员会进驻,招聘专职调解员,组建涵盖法律、心理等领域的专家库。针对疑难案件,推行“调解员+律师+法官”联合调处模式。在化解某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平台迅速联动人社、司法部门,3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20余万元。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创新建立“诉讼劝导书”制度,返聘退休法官驻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起诉当事人100%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100%开展诉前委派调解。2025年以来,全县万人起诉率排名全州第4,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实现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治理目标。
闭环管理,全程监督确保“案结事了”。通过信息全量收集、分类精准交办、法治化化解和动态督办,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多渠道收集信息。依托网格员排查、12345热线转办、群众来访等渠道,全年汇聚矛盾纠纷信息1.2万余条,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事件。分类分级处置。实行“一般矛盾周研判、突出矛盾即研判”机制,对婚恋家庭、劳资纠纷等高风险矛盾,由政法委、信访局牵头化解;对一般矛盾,按线上线下渠道分流至乡镇或功能室办理。2024年累计研判交办矛盾风险隐患340件,化解率达97.6%。法治化兜底保障。对调解成功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对调解无果案件,依法导入诉讼或仲裁程序。针对恶意欠薪等案件,严格按立案调查程序处理,确保权益兑现有保障。平台运行以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达632份,无一例反悔。刚性督办问效。建立“综治督办函”制度,对超时办理、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约谈。2024年共发出督办函17份,推动5起积案圆满化解,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