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甸县检察院接待窗口前,两位面带焦虑的群众带着对法院执行不力的质疑前来申请监督。然而,经检察官细致审查发现,问题的核心并非法院失职,而是双方因互信缺失导致和解协议执行“卡壳”,赔偿金额争议和信任危机让执行程序陷入停滞。依据法律规定,此类情形不属于执行监督受理范围,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
面对这一决定,信访人倍感失落,认为诉求被“踢皮球”,心结难解。检察人员没有止步于程序性的答复,他们深知,“不予受理”不等于“事不关己”,群众的“法结”与“心结”都需要用心化解。检察官主动“向前一步”,为这层厚厚的“信任坚冰”寻找融化的契机。
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积怨颇深,气氛一度凝滞,对曾达成的赔偿调整意向也因互不信任寸步难行。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关键——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罗甸,最贴近群众内心的,是他们世代相传的乡音俗语和蕴含其中的人生智慧。
“三根竹竿撑一锅,三家说合解心结。”检察官用这句耳熟能详的俗语开篇,形象点明纠纷各方相互依存、唯有协作方能成事的朴素真理。紧接着,一句更富人情味的劝解随之而来:“共井喝水莫吐痰,同寨住人莫结仇。”检察官语重心长地阐释,既是同乡旧识,更应念及乡情,以和为贵,相互体谅,让村寨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成为化解矛盾的润滑剂。
这些带着泥土芬芳、凝聚祖辈智慧的民族俗语,如同涓涓清泉,瞬间触动了当事人的心弦。冰冷生硬的法条,在亲切的乡音和共有的文化记忆中被赋予了温暖与共鸣。信访人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也悄然消融。共同的文化根脉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法理人情变得可亲可感,为重建信任铺平了道路。
最终,在检察官融情于法、寓理于俗的耐心调解下,这起因执行和解分歧引发的信访矛盾得以圆满化解,双方重新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第一期执行款项。
罗甸县检察院用行动证明: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明断是非,更在于传递温度、修复裂痕、凝聚共识。当检察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道理、感受得到的真诚去履职,法治便成为连接人心、通往安宁生活的坚实纽带,在田间地头绽放出温暖的法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