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罗甸县检察院干警到沫阳镇江亭河开展巡河活动。
活动中,干警实地查看了河道面貌、水域状态及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况,详细排查是否存在向江亭河倾倒垃圾、非法排污、违规养殖、乱垦乱建等问题,并沿着河岸检查水体水质、水面漂浮物、沿岸植被保护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上报县河长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及时纠正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行为,督促清理2吨侵占河道的建筑垃圾,共同守护江亭河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罗甸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江亭河生态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罗甸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