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罗甸县公安局沫阳派出所与凤亭派出所民警立足岗位、主动作为,一天内连续化解两起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为辖区群众筑牢安全屏障。
普法宣传除隐患 警民携手保平安
当日上午,沫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纳翁村开展走访宣传时,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居民陆某某家中存有捕兽夹,可能对村民安全造成威胁。民警立即上门核查,发现陆某某因缺乏法律意识,私自存放捕兽夹用于田间地头“防兽”。
“捕兽夹属于禁用工具,不仅可能误伤群众,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以案释法,结合近年来因私设捕兽夹引发的安全事故和法律后果,对陆某某进行耐心普法教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陆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主动将捕兽夹上交至公安机关,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温情劝投显成效 网逃人员终自首
同日下午,凤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因涉嫌诈骗被广东佛山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盘某某近期在辖区活动。民警迅速展开核查,并通过其亲属展开政策攻心,阐明主动投案与被动抓捕的区别,强调法律对自首人员的从宽政策。
经过连续3小时的劝导,盘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到凤亭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盘某某对其参与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甸警方已依法将其移交广东佛山警方处理。
两起案件的妥善处置,体现了罗甸公安“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理念。民警通过日常走访排查隐患、以案说法强化法治宣传,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罗甸公安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守护辖区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