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不懂怎么办,想法院帮我们收回我们的土地……”2025年5月26日,洗马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突然来了30名群众,请求法院帮忙收回土地,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租金。
洗马法庭庭长张贵勇听到群众口中讲述的案件如此“耳熟”,立即仔细查看群众递交的起诉材料。看完发现,果然和自己料想的一样,这30名群众的起诉原因和上一个案件一样,还是因为同一家公司租用群众土地却没有按时支付土地租金的事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张贵勇法官耐心向30名群众解释到:“去年10月份,我们法庭在洗马镇羊昌村水塘组群众广场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等20名村民与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在庭审中,我们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截至今年2月份,某公司承诺的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考虑到你们的情况和上面的案件类似,你们愿意参照上面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吗?”。
“可以的,我们都听张法官的,就按之前的方案办理”前来的群众异口同声说道。在明确群众的意见后,张法官便积极与某公司取得联系,某公司也愿意按照之前的案件的处理模式处理30起案件。洗马法庭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便予以当场立案,鉴于双方均同意调解,立案后便将该批案件委托给辖区的调解组织先行开展调解。为确保该批类案处理结果的统一,洗马法庭及时将同类案件的相关文书提供给调解组织,并适时指导驻庭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某公司拟分期支付租金,为打消群众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质疑,洗马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第一时间审查后出具确认协议有效的裁定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该30起案件,从受理案件到结案,用时仅3天,大大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今年以来,洗马法庭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积极发挥驻庭调解员就近优势,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调解服务。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法庭注重发挥类案裁判的指引功能,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适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固化调解成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