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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药酒”后驾车也是酒驾!不要心怀侥幸 否则悔不当初!

作者: 编辑:杨晓慧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5-11-25 10: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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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上午,瓮安一司机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来到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区办理车辆过户业务,民警敏锐察觉到其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精气味,于是询问驾驶人宋某某是否饮用了酒水,面对询问宋某某如实承认了饮酒事实。
        民警随后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宋某某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宋某某声称,当天早上起床后,他在家喝了一杯药酒,自认为喝药酒治病不算酒驾,便侥幸到交警大队车管所给新车上牌,刚到现场就被工作人员识破。

        随后,民警对宋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处罚。宋某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也是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