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中共党员,摆所镇五星村新寨组人,现任摆所镇城伍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城伍村“法律明白人”。自任职以来,他深耕基层法治建设,以“带头人”“宣传员”“调解员”“护航员”的多重身份,扎根乡土、学法用法、普法释法、依法解忧,用法治力量筑牢基层治理根基,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律明白人”的责任与担当,成为群众身边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法治贴心人”。
勤学善思强本领,做法治建设的“带头人”
作为“法律明白人”,李清始终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根基,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不断夯实法治理论功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他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个人自学与班子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定常态化学法计划,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州、县各级法治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法治素养。
他常说:“作为法律明白人,自己首先要懂法守法,才能有底气去宣传法律、调解纠纷、服务群众。”
在学习中,他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做“纸上谈兵”的旁观者,争当“知行合一”的践行者。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矛盾调解实务演练,主动向司法行政部门业务骨干、周边优秀“法律明白人”请教学习,熟练掌握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村务管理法律规范、群众权益保障流程等实用知识,从一名基层干部成长为精通基层法律事务的“行家里手”,为依法开展村务管理、服务群众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普法释法润民心,做法治精神的“宣传员”
“法治建设,宣传先行。只有让群众懂法、知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这是李清常挂在嘴边的话。作为“法律明白人”,他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核心职责,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让法治精神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百姓生活,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他聚焦群众需求,精准推送法治内容。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继承、惠农政策等热点问题,摒弃枯燥的法条说教,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话”、鲜活生动的身边案例,把晦涩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家常道理”。通过村民大会、党员活动日、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契机,开展“零距离”普法宣讲;利用村公告栏、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推送法律常识、典型案例、政策解读,让普法宣传无处不在、润物无声。
任职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法治宣讲4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在他的带动下,城伍村村民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群众越来越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在乡村落地生根。
化纷止争护和谐,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基层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作为扎根乡土的“法律明白人”,李清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主动扛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用“情理+法理”的方式,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村组内部,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他建立“常态化排查+精准化化解”工作机制,依托“1张网”一网统管治理模式,组织村组干部、网格员、党员代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邻里地界、土地流转、婚姻家庭、劳资欠款、公共设施使用等常见纠纷,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限期化解。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坚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现场调解,不推诿、不拖延,既讲法律底线,又念乡情人情,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讲解法律规定,用心疏导对立情绪,找准矛盾症结,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村民王某与李某因宅基地边界争议多年,互不相让,甚至发生口角冲突。李清得知后,多次上门走访,现场丈量土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回顾邻里往日情谊,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明确边界、化解积怨。像这样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在李清的工作中比比皆是。任职以来,他牵头或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让法治成为化解矛盾、凝聚民心的“金钥匙”。
依法履职优治理,做乡村振兴的“护航员”
“村级事务千头万绪,唯有依法办事、依规履职,才能行得正、坐得端、走得稳,才能赢得群众信任。”作为村“两委”负责人和“法律明白人”,李清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主管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村务管理、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全过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在村务管理中,他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行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产处置、项目建设实施、惠民资金发放、低保特困评定等工作,坚持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同时,牵头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法治要求与村风民俗有机结合,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乡村治理环境。
在产业发展中,他坚持法治护航产业振兴,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职能职责,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创业致富提供法律保障。在金银花、太子参等中药材种植,生猪、肉鸡养殖及茶叶加工厂建设等产业项目推进中,全程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合作协议规范、劳资关系处理,审核把关合同条款,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优先吸纳本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与产业务工,带动农户户均年增收2000余元,让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共享法治红利、收获幸福生活。
在民生服务中,他始终以法护民、用心惠民,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依法依规落实医保养老、低保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惠民政策,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办服务,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近年来,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000万余元,硬化产业路50余公里、新建安全饮水工程20处、改造卫生厕所200余户,每一项民生工程都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每一件民生实事都办到群众心坎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扎根乡土十余载,法治初心映初心。李清以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责任与担当,把法治种子播撒在乡村沃土,把法治温暖传递到群众心间,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为民”的庄严承诺,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排头兵、群众信赖的“法治贴心人”,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服务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书写着新时代基层“法律明白人”的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