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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号卖号“生意”做不得!惠水公安查处一起网络违法案件

作者:惠水公安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公安 发布时间:2026-05-28 0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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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想过自己实名注册的社交电商等账号,可能正被明码标价在黑市里流转交易,这些账号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可能成为刷单带货网络诈骗洗钱,甚至散布有害信息的工具,最终损害的是我们每个人的信息安全和社会秩序。
 
  案情回顾
 
  近期,惠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排查发现,辖区存在非法收购、转租、倒卖实名网络账号的违法行为。
 
  经查,大学生姚某经网友介绍,动起了倒卖网络账号的歪心思。他利用校园兼职群,大量收购同学实名认证的小红书、闲鱼等账号进行售卖、转租,从中非法牟利近万元。
 
  警方精准出击,一举抓获违法人员姚某,当场查获涉案账号百余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课堂
 
  1.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买卖账号,不止“违规”那么简单
 
  很多人以为“闲置账号卖了换钱”是小事,实则已触碰法律高压线!
 
  小红书账号绑定实名认证信息,非法买卖本质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
 
  若明知买家利用账号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仍出售,还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
 
  网警提醒
 
  个人信息的泄露、非法收集、买卖等行为,轻则造成电话、短信骚扰,重则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网警在此提醒大家,一方面,要提高防范意识,勿轻易点击不明链接、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等,自觉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忌贪图小利而向他人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沦为犯罪分子的敛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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