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后一件家具被搬出房门,钥匙交到龙里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时,何德虎法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贵州龙里到广州亚运城,这场跨越千里的异地腾房行动,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在何法官心里,这个案子远不止一个“句号”那么简单。
一张查封公告背后的“无人应答”
几个月前,何德虎法官接手了严某某申请执行湖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易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九十余万的劳务款,对于严某某来说,那是工友们多少个日夜在工地上挥汗如雨换来的血汗钱。
判决生效了,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按照程序,何法官团队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亚运城的一套房产。拍卖前,依法在房屋门口张贴了查封公告,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人、承租人限期主张权利。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按照程序,法院依法查封,依法拍卖,经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均流拍,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启动变卖程序,这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
但何法官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问自己:这套房子,真的空着吗?
“房子开始变卖,里面却还有人住着……”
变卖期间,何法官再次联系了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对方犹豫了一下,告诉何法官:“那套房子……好像最近有人住进去了。”
挂了电话,何法官心里“咯噔”一下。如果房子里住了人,变卖成交后交不了房,买受人拿不到房子,申请执行人拿不到钱,司法拍卖的公信力会受损,案件的执行也无法兑现。
更让何法官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在明知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依然安排人员入住——这明显不是疏忽,而是对抗。
何法官立刻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腾退房屋通知书》,并再次电话联系他,明确告知其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
电话那头,被执行人答应得很快:“好的好的,我尽快通知他们搬走。”
但凭着多年的执行经验,何法官知道,有些口头承诺,不能只靠等。
“去现场,必须去现场!”
“公告已经贴了,电话也打了,再等等看吧。”同事说道。
何法官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如果被执行人只是敷衍,等到买受人出现再发现房子被占,矛盾会瞬间升级。到那时候,不仅执行难度成倍增加,严某某的胜诉权益又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兑现?
“不能等,去现场,必须去现场!”何法官斩钉截铁地说道。
2026年5月8日,何法官和同事们出发前往广州。出发前,他再次确认了所有法律文书、执法记录仪……一样不能少。
有人问他:“为了一套房子,跑这么远,值吗?”
他说:“不是为了一套房子,是为了一个‘执’字——执行的‘执’,也是将心比心的‘执’。”
门锁打开了,矛盾也“解锁”了
到了现场,何法官同步也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物业公司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也来了。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公开透明。
可被执行人还是产生了抵触情绪。他站在门口,迟迟不肯拿出钥匙。
何法官没有跟他硬碰硬。而是当着众多见证人的面,再次向他释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法律赋予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力,我们也给了你主动履行的机会。现在,请你配合。”
被执行人沉默了一会儿,依然没有交钥匙。
见被执行人依旧抵触,何法官下达了换锁的指令。随着“咔嗒”一声,旧锁被卸下,新锁安装到位,门打开了。
接下来,何法官和执行局其他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逐一登记造册。
被执行人站在一旁情绪低落,但已经没有之前的火药味。何法官走到他身边,放缓了语气:“我们今天不是来抢东西的,是来依法腾退的。你的东西,每一件都会清点、登记、造册。重要物品你可以自行搬离,其他家具物品如果你自愿放弃处置,我们会记录在案。全程都有录像,社区和物业的同志也在场见证……”
法官手记:
有人说,执行法官是“判决书上的最后一道标点”。判决书写得再好,执行不到位,那个“句号”就永远画不圆。
而我想说,“如我在执”这四个字,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它是每一次出发前的反复推敲,是面对抵触情绪时的耐心释法,是千里奔波只为兑现一份判决的执着。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深知:每一次规范、公正、透明的强制执行,都是在为司法权威添砖加瓦;每一次将心比心、主动作为,都是在告诉当事人——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一定会替你守护。
因为,“如我在执”,从来不是一句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