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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检察回访精准赋能 用心护航企业发展

作者:平塘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冉光桢 来源:平塘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4-22 2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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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涉企案件 “后半篇文章”,近日,平塘县检察院在办结韦某某挪用资金相对不起诉案后,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要求,主动深入涉案企业贵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回访服务,以检察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3年 3月至 2024年2月,被不起诉人韦某某在担任贵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货款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其主动投案自首、全额退赃并认罪认罚。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平塘县检察院对韦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为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平塘县检察院及时对该企业开展回访。检察官与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与法律需求,结合本案深入解读挪用资金罪法律条款,重点围绕资金管控、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内部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关键领域,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导,帮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发生。针对企业提出的经营困惑,检察官现场逐一解答,并表示将通过线上答疑、线下座谈、法治宣讲等形式,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暖心回访与专业指导表示感谢,认为此次回访有效解决了企业法律困惑,进一步提升了员工法治意识与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下一步,平塘县检察院将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办案护发展、以回访优服务,用心用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