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马汉成
贵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图为暮色中的贵州省黎平县肇兴侗寨。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站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历史节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政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础建设、数智建设、队伍建设“六大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法治贵州建设水平,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强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贵州实践的政治自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发展性,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
(一)从科学性中把握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这个“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这个“根脉”,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一百多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准确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努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从人民性中坚定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旗帜鲜明地站稳人民立场,生动诠释了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超越了西方法治理论脱离具体现实和情境、从抽象的个体出发演绎法治原理的局限性。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在实践性中彰显法治建设的时代价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新时代成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最高、推进力度最大、实际成效最好的时期,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今年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三部重要法律,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这些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充分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丰富发展,又指导新实践的科学理论。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四)从发展性中探索法治建设的创新路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把“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升级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发展,是重大标志性成果,充分体现了一以贯之的守正传承、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在守正中坚定方向,在创新中增强活力,以自我革新的勇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径,让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二、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贵州实践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中国之治的法治密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聚焦营商环境、信访工作、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法治化,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着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要求“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内卷式’竞争,为全社会创业创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法规制度。在全省部署开展招商引资打白条许空愿、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执法不规范、违规干预涉企经济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5年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0.6%。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持续强化政策法规供给,拟出台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硬核”法规,推动民营经济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及时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大力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内卷式”竞争,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突出问题整治,一体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五乱”行业歪风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高质量司法服务,依法严惩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及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为实施“富矿精开”战略、形成“四个大抓”工作格局、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保驾护航。
(二)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法治是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最有效的方式。我们扎实推进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建立“四应四不”突出问题通报机制,进一步打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安排专项资金实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明确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每年带头包案督访100件信访事项,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接待群众,推动了一批疑难复杂事项化解。编印信访工作法治化应知应会手册,让责任主体、信访群众对事项流转知责明责、一目了然,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平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倒逼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方式。我们将持续强化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功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定分止争。强化依法化解,把依法调解贯穿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始终,推动信访事项实质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监督追责,对引发信访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务求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强化秩序维护,坚持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坚决纠正干涉和限制正常信访的做法,依法处理影响信访秩序的行为,引导群众规范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我们高度重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近年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405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86件次、备案审查975件次,对261个拟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提出审查意见。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督促22个省级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评估配套机制。5年来,全省开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260件。组织开展以重大行政决策为重点的法治督察,抓好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省市县乡933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理念进一步树牢。2025年,全省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1.97%。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遵义市和兴义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行政决策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我们将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专家论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决策效果评估,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提升决策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
(四)着力推动执法监督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我们持续强化依规用权、制度治权,健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标准协调统一等制度机制,出台《贵州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推动监督模式向数字化、效能型转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行“在线复议”,做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倒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实时监测执法重点领域、高频事项、敏感环节,推进执法与监督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监督公信力。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加大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加强与督查、行政诉讼、舆论监督等方式的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强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贵州实践的政治使命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实践证明、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指引法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动能。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达到新高度。
(一)指引护安维稳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涉政重大敏感案事件和暴恐案事件保持“零发生”。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连续6年开展重大风险排查梳理、交办督办、依法化解。扎实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突出违法犯罪,刑事、治安案件连续多年保持下降势头。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护苗行动”,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保护未成年人机制的意见,2025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遭侵害、溺亡数同比分别下降27.20%、29.54%、52.72%。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我们将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涉政风险防范应对、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防治婚恋家庭纠纷引发命案、常态化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法治筑牢政治安全屏障,严厉打击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以法治夯实社会稳定根基,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稳妥化解涉众金融、欠薪欠资、房产物业、征地拆迁等领域风险。以法治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行“智能护未”“护苗驿站”等有效做法,持续巩固“护苗行动”成果。
(二)指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不断深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着力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类案不同罚、执行难、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全省着力把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公安机关警情24小时办结率保持在98%以上,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连续两年100%达标,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8.55%,检察机关106件案件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着力解决好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刑事挂案等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贵州省“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指引法治队伍建设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我们组织开展普法人员“万人大培训”,建立11.94万名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4.66万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3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510个,全省律师队伍人数达到2.14万名。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铁军,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上到下、一贯到底,深入开展“讲政治强业务铸忠诚”活动,办好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完善挂职锻炼和交流轮岗相关制度,年均分级分类组织政治轮训1.4万余人次,政法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法治工作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效果。我们将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深入实施全省政法机关“六个一百工程”、“三大行动”计划和“金牌讲师”项目,提升政法干部政治把握、统筹协调、法律运用、风险处置、群众工作、对敌斗争、科技应用“七种能力”。以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化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四)指引基层基础建设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实现“五有”目标、达到“五个规范化”要求,综治信息系统日均登记导入、调度督办矛盾纠纷3000余件,“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正在成为共识。率先探索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99%的刑事案件实现网上单轨制办理,政法机关办案效率显著提升。我们将持续推进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的制度机制。推进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做实贵州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1123”全面工作(“1”即达到矛盾纠纷反映、化解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一个目标”;“1”即建立矛盾纠纷统一登记、依法流转、督办落实“一套工作机制”;“2”即推动实现人力资源、数据资源“两大资源集中”;“3”即健全枢纽功能、发挥指挥部作用,健全预警功能、发挥晴雨表作用,健全督办功能、发挥跟踪问效作用“三个功能作用”),县级综治中心全量汇聚诉访调问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村(社区)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闭环。按照筑牢一个政法数据底座,打造一个政法工作门户,搭建风险研判、平安稳定、执法司法、综合治理、队伍建设五个应用系统,夯实数智技术、制度机制、安全防护、标准规范、人才队伍五个支撑“1155”总体架构,扎实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数字化、执法司法活动数字化,实现政法业务协同更高效、数据共享更充分、执法司法监督更有力、风险预警更精准、分析研判更智能。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6年第2/3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16/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