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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里的法槌声

作者:郭明学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4 15: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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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尧古村,位于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紧邻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第一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目录的古村落,古寨内布依族民居保存完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丰富,拥有布依族傩戏、布依扎染、布依族古法造纸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023年8月,为了加强对尧古村传统村落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在尧古村建立了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点。
巡回庭审进村寨
  2024年6月30日上午11点,在布依族群众表演布依族傩戏的广场上,随着法官法槌的敲响,一场特别的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荔波县人民法院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对被告人莫某江犯失火罪,现在宣布开庭。请法警将被告人莫某江带进法庭。”
 
  在两名法警押解下,被告人莫某江被带进法庭。庄严的法庭上,参加旁听的100余名乡镇干部、村组领导、护林员以及群众代表聚精会神关注着庭审活动进展情况。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24日15时许,被告人莫某江,到自家田地里干活时,为了方便耕作,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田坎上的杂草,并站在一旁控制火势,突然风力变大,火势控制不住,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森林过火林地总面积41.60公顷,其中有林地1.38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5.19公顷、其他林地面积共计25.03公顷,本次森林火灾经济损失为453,570.68元,其中直接损失220,768.42元、间接损失232,802.26元。
 
  另查明,案发后莫某江积极扑救山火,自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相关人员损失取得谅解。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江因疏忽大意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41.60公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总额为453,570.68元,其中直接损失220,768.42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法庭综合被告人莫某江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莫某江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莫某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普法宣传】
 
  案件宣判后,法官联合黎明关水族乡人民政府、尧古村党支部就森林防火灭火工作进行了普法宣传。
  “尧古村位于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而且,尧古村属于第一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目录的古村落,木质建筑较多,容易引发火灾,在平时生产生活中一定要做好防火工作。特别在野外用火时要提前向村委进行报备,在做好相关的防火措施后方能野外用火。”
  同时,法官还结合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非遗文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向村民进行了法治宣讲。
  宣讲活动现场还布置了森林防火展板、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展板、宣传手册等资料,让群众在参加庭审活动后更直观了解森林防火、传统村落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
 
  去年冬季以来,贵州省内发生多起山火,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同时给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极大的破坏。2023年1月,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创立全省法院首个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全面系统性开展对珠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让庭审活动走出法庭,把巡回审判开到案发地,开到人民群众身边,是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重要工作内容。
  通过巡回开庭审理一案,法治宣传教育一片,生态网络织密一面的方式,不断构筑起珠江源头和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网络,保护好祖国的青山绿水,谱写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