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校园安全方针,以线索收集、严厉打击、宣传教育三项措施,不断加强源头预防校园霸凌,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当好线索“收集员”。建立完善“警校共建”工作机制,校园责任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建立警校联系群,做到一校一群,确保学校保安、年级主任、班主任在群,定期在微信群了解学校学生矛盾纠纷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护学岗”的作用,结合“大走访”工作,发动民辅警收集对具有校园欺凌与被欺凌苗头线索,以便公安机关和学校早发现早介入,努力创建学校、社区“零犯罪”阵地。2023年以来,累计建立警校联系群49个,收集线索23条(均已化解)。
当好治理“战斗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主力军的作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或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厉打击并重点关注,并对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件,加强与涉案家长、学校的沟通,开展严厉批评、训诫、告诫或帮教,使其认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2023年以来,打击未成年人犯罪28起,涉及36人,其中批评教育31人、告诫5人。
当好普法“宣传员”。公安派出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利用法治副校长的特殊身份走进校园组织开展“法治小课堂”,通过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让学生广泛接触法律常识,教育被欺凌者学会基本的防范本领,遇到被欺凌时要及时向学校和家长以及公安机关反映,同时让欺凌者对违法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以及衍生的影响有充分认识,思想上切实树立起警戒线。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小课堂”1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