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救助金的那一刻,特别是把我的孩子安置到特殊学校里面去读书,让我能够安心挣钱养家,我感觉生活又燃起了希望。”9月15日,长顺县检察院联合紫云县检察院将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递到班某某手中,班某某激动地连声感谢。
据悉,2022年紫云县检察院受理了班某某民事支持起诉申请,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帮助未成年人悦悦(化名)追索抚养费,班某某作为悦悦的监护人及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之后,法院支持了班某某的诉求,判决他的前妻支付抚养费。但由于班某某的前妻名下无任何财产,导致案件到执行程序后无法进行下去。
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彻底、将支持起诉效果最大化,紫云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发起司法救助。但因班某某居住地位于长顺县,为做好调查核实工作,2023年7月,紫云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长顺县人民检察院联系,商请长顺方面协作开展工作。
经过实地调研,长顺县检察院发现,班某某现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其大女儿悦悦初中在读,二女儿小玥(化名)系智力发育缺陷的残疾人,需要人随时照顾,因此班某某一直无法外出务工,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因此,长顺县检察院决定,联合紫云县检察院一起开展这场跨越两地的司法救助。
“尽职尽责、爱民护民”承载着群众沉甸甸的信任和认可。这场跨越两地的司法救助,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长顺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改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16件,救助人员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8.87万元。
下一步,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践行“应救尽救,救贫救急”的原则,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