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个虚拟的空间,
但并不是法外之地,
网民可以在网络张扬个性、
宣泄情绪、表达意见建议,
但是,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
必须尊重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荔波县公安局网安部门紧扣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主线,持续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及时打击和整治各类网络谣言,有效维护良好网络空间。
01 打击
潘X强,男,贵州荔波人,该网民于2023年4月至7月期间,多次在快手、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一些不实信息,影响较大。今年4月24日,荔波县公安机关对其受案取证办理,7月29日对其作出依法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整治
案例一:“荔波县某小区后面公路上三叉路口处一辆货车自燃,烧死人了”,这是今年6月,在荔波县某小区后面公路上三叉路口处一辆货车自燃,一网民见状后掏出手机录下现场视频,编造不实信息文字连同视频图片一起发布到微信群,误导群成员对事件的认识和乱散布。(已对该网名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二:6月26日,一网民不经过判别就用自己的抖音账号转发一条“拼接”的大型车祸现场视频,视频现场图片血腥、惨烈,易引起社会恐慌,存在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该网民自称看到很心痛,所以转发给网友看。(已对该网名进行批评教育)。
03 宣传
深入各单位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宣传,让广大网民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荔波网警提示
01
坚决抵制网络谣言。荔波网民要认准权威信息来源,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时需谨慎,应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02
严禁编发失实信息。荔波网民对已编发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不实信息要迅速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03
严禁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荔波网民发布信息,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合法利用网站平台规则,严禁为蹭流量、吸粉引流,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损害荔波等城市形象声誉,恶意误导公众、制造网民情感对立,为敏感网络舆情持续升温推波助澜。
04
尊重个人隐私。荔波网民不得发布、传播、扩散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内容。如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