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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务工难”,联系法院“把钱还”

作者:罗恋 编辑:邓欢 来源:福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2 17: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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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您好,我愿意主动履行偿还案款义务,我自从被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后,做什么事都不方便,希望人民法院能够解除一系列限制措施,自己愿意还清剩余欠款。”
  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接到多个被执行人愿意主动履行偿还案款义务的电话。因执行案件未偿清案款,依法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蔡某某等人主动致电联系福泉法院执行法官。王某某等人外出务工,但由于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出行受阻,请求福泉法院核算具体所欠执行款,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偿还案款的义务,希望法院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将其从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方便其外出务工出行。
  
  根据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及时协调双方当事人从快办理执行案款交付并为被执行人解除相关限制措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后,出门打工、找好工作困难重重,多数单位拒绝录用,更有被执行人外出务工明明符合高薪资的条件,却因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无奈只得低薪打临工,同样的工作但收入减少,工作受阻,以牺牲个人征信作为代价,债务却依然需要一分不少偿还,实属不划算。
  
  福泉法院提醒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主动履行是正道,回头是岸尚未晚!主动履行解除措施专线:0854-862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