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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成“失信人”?法院:全部解除!

作者:杨杰 编辑:邓欢 来源:福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9 09: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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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该名当事人名叫石某某,据了解石某某因社会抚养费被原福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因当时无力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失信人员,导致生活受限,现因自己有能力履行,但原管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已变更为卫生健康局,无处缴款,向福泉法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协助解决限制。
 
  2021年6月,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开始实施,明确“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同时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且执行完毕的予以维持,已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征收,至此,社会抚养费成为“过去式”。在福泉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和当事人诉求后,积极与福泉市卫生健康局就是否将因“社会抚养费”采取失信等措施予以解除的问题进行对接,福泉市卫生健康局向福泉法院明确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应对当年未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受到的相关处罚进行废止和清理,并函请福泉法院对该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予以撤销。
  
  新法新规实施是时代的进步,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机关,应该积极适用新法新规,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主动作为,更好更优服务人民群众。
  
  福泉法院在此提醒:如您是因未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限制高消费的,请来福泉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