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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听证促规范、以听证促公开——罗甸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

作者: 编辑:金莎 来源:罗甸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14 0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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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执行行为,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推动解决执行过程中衍生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罗甸法院集中对9位异议人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系列案件召开听证会,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8月,罗甸法院对任某某与罗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24)黔2728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罗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任某某工程款人民币1202.76万元。判决生效后,罗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任某某遂向罗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罗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并依法启动了拍卖程序。在拍卖阶段,案外人易某某等9人纷纷向本院拟处置的九处房产提出执行异议。由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召开执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合议庭说明了目前执行阶段采取的执行措施等相关情况,双方当事人依次有序陈述异议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审判长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组织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围绕自己的请求、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整个过程规范高效、进展顺畅,合议庭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后决定择期依法裁决。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很大,在开展执行工作过程中,既要强调执行的强制性,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利,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公开。罗甸法院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主动把执行异议审查工作放在阳光下开展,充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提升了执行案件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