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顺县人民法院广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推动移风易俗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原告贾某与被告姜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签订《婚前协议》,约定贾某给付姜某彩礼24.6万元。二人于2024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5月举办婚礼。然而婚后不久,姜某以各种理由向贾某索要钱款,且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贾某承担全部家庭责任,姜某对家庭事务漠不关心。结婚仅两个月,姜某便不告而别。长期分居后,贾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全额返还彩礼。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部分内容缺乏法律效力,且明显加重了男方义务,要求贾某对姜某做到“绝对照顾”,却未约定女方嫁妆。尽管如此,贾某为给远嫁他乡的姜某一份物质保障,仍按约定支付了24.6万元彩礼。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分歧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返还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是否生育子女及过错程度等因素。本案彩礼数额较大,共同生活时间仅两个月,且无子女,贾某要求全额返还有理有据。贾某深感“人财两空”,态度坚决;姜某则认为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部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不愿过多返还,双方家庭也因此反目。
面对僵局,广顺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从法律、人情、未来生活等多个角度出发,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沟通。经过耐心调解,法官成功打开双方心结,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与财产问题。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姜某同意返还贾某彩礼15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广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作用,以个案为“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倡导文明节俭、健康理性的婚恋观,有效推进移风易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土大地落地生根、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