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独山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坚持制度先行、审核从严、全程监管,将合法性审核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全流程,以刚性审核筑牢制度建设法治防线,持续提升文件制发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健全机制强责任 筑牢审核闭环
聚焦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构建“标准化、全覆盖、可追溯”的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体系,制定出台《独山县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等2项配套细则,梳理审核要点、规范送审材料,明确7项审核标准,将合法性审核嵌入发文必经程序,刚性执行“无审核不发文”制度。同时,整合司法行政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力量,常态化开展实务培训与案例研讨。近年来,发文前置审核覆盖率100%,无违规发文情形;累计开展实务培训与案例研讨16场次,培训骨干300余人次,专业研判能力显著提升。
严把环节防风险 守住源头关口
聚焦文件制发全链条,严格把控入口初审、全面联审、整改复核三道关口,规范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前置程序,推行“起草单位自查+司法行政初核+法律顾问联审”三层审核模式,重点审查制定主体、权限、内容与程序合法性,建立“问题+依据+建议”精准反馈机制,对未审核文件一律不予印发。近年来,累计退回补正文件8件,出具审核意见32条,整改复核通过率100%,切实从源头阻断违法违规文件出台印发。
强化监管优清理 维护法制权威
构建“事前规范、事中审核、事后备案、动态清理”全周期监管模式,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要求,推行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破除无效、滞后规定。近年来,累计向上级政府、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及整改完成率均达100%。近年来,累计保留合法有效文件32件、废止4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衔接顺畅、与县域发展同频同步,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