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独山 > 正文

独山县“三举措”筑牢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防线

作者: 编辑:独山县委政法委 来源:独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10:28:23

字体:T大 T小


  今年以来,独山县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评估”全链条流程,完善各环节标准,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纠偏、动态清零”闭环工作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从“出台”到“退出”全生命周期规范化、可溯源、可管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抓前置审核把关规范文件制发
 
  严格执行发文集中立项制度和“发文必要性”前置审核,杜绝无依据发文、随意发文、越权发文,把闭环管控前置到起草初始环节。截至目前,独山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33件。县司法局严格核查发文必要性、政策依据、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前置程序,对程序缺失、资料不完善的8件予以退回整改,指导补齐流程材料7项,做到不符合程序不进入审核环节、论证不充分不启动发文流程,实现前端程序闭环、问题前置清零。
 
  深化合法性审查推行闭环审核
 
  严守文件“监管”关口,严格落实“无审核不审议、无合规不发文”硬性规定,实行“逐条审查、逐项纠错、逐件归档”闭环审核模式。截至目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排查权限瑕疵、依据滞后、权责不当、表述不规范等问题6处,出具书面审核修改意见8条,全部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件件有反馈、整改件件有闭环,坚决杜绝文件“带病出台”。
 
  落实有效期管控健全动态管控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有效期管控,破解“重出台、轻监管、无退出”管理短板。近日,根据《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生态环境法典的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开展滚动筛查,收到38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主体清理反馈意见,报备率、回复率均为100%。同步建立保留、修订、废止、待评估四类动态清单,形成“出台—实施—评估—修订—废止”完整生命周期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