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大局的重要方式;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长期以来,平塘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将二者有机结合,依托司法建议服务社会大局功能,靶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平塘法院在办理一起跨县域执行案件时发现,该县某单位在协助执行过程中未尽责履职,可能造成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损。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该案执行难而引发其他社会矛盾纠纷,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向该单位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一是充分尊重并积极协助履行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努力提高单位领导及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履行职责;三是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告知不履行协执义务的不利后果。
该单位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积极主动协助平塘法院对该案件开展执行工作,至此,该跨县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直以来,平塘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围绕“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堵塞治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