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楼顶接闪带已全部除锈刷漆,焊接脱落处已按规范重新焊接,支撑柱超出部分已割除,电缆线加装了绝缘胶套,引下线裸露部分已包裹,屋顶未接地的热水器也已拆除。” 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深入辖区加油站,对一起防雷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 “回头看”,加油站负责人逐项介绍整改情况。经现场核查,前期指出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加油站属于易燃易爆高危场所,防雷防静电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加油站防雷装置年久失修、运维缺失,存在锈蚀、焊接脱落、引下线裸露等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上述问题,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磋商,督促其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收到磋商意见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整改专班,对辖区加油站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各加油站积极配合,严格对照防雷技术规范,对排查出的隐患逐项完成整改。此次 “回头看” 现场核实,各加油站防雷装置维护保养到位,运行状态符合技术规范,同时健全完善日常巡检制度,实现从 “问题发现” 到 “隐患消除” 的闭环管理。
“回头看” 不是终点,而是长效监管的起点。下一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加强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主动挖掘隐患线索,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住民生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当地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