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长顺 > 正文

某男子帮视力残疾人数钱,“顺手牵羊”5000元获刑7个月!

作者:庹玉芳 编辑: 来源:长顺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6-07-13 17:02:20

字体:T大 T小


  一不法分子利用视力残疾人身体不便、防范能力较弱的弱点,以帮忙数钱为由实施盗窃,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长顺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与视力残疾的梁某某相互熟识,一日黄某某到梁某某家中聊天时,从梁某某口中得知梁某某存有现金在家中,便提出帮忙数一下有多少。数钱过程中,黄某某利用梁某某视力残疾的弱点,趁机将部分钱款藏匿带走。案发后,黄某某已将盗窃钱款全数退还梁某某。
 
  法院审理
 
  长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有自愿认罪认罚且被盗钱财全数退赔被害人,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
 
  亲属、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照看责任,经常提醒残障人士增强防骗防盗意识,并协助其妥善保管财物。全社会应树立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对利用残障人士弱点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抵制和谴责,共同营造安全、友善、有温度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